评议工作是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也是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频率较高、实效性较强的重要监督形式。它把监督人和监督事有机结合起来,对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转变作风和改进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结合我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的开展,就如何发挥评议工作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评议工作质量、推进评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等方面进行探索和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一、我县开展评议工作的具体实践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推进发展、改善民生的监督工作重心,坚持改革创新的工作理念,把开展专项评议工作作为完善监督方式的突破口,着力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有力地促进了“一府两院”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主要做法
——坚持三个到位,确保评议质量。一是制度到位。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常委会在评议工作方面的实践与探索进行了总结、归纳和提升,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阿坝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对象、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运用
及处理等内容,为促进评议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筛选到位。按照“少而精、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工作,常委会围绕县委重大发展决定、社会和谐稳定、对事关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确定会议议题。三是调查到位。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重点放在审议议题上,对年初确定的议题,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组织县人大代表,深入相关单位进行调研,为评议提供了丰富的实际内容。四是评议到位。常委会会前的一周时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真审查工作报告和调研报告,确保评议发言有的放矢、言之有物。评议结果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3个档次,保证了评议的公平、公正。
——抓好三个环节,增强评议实效。一是抓好交办环节。常委会议结束后,将审议意见及时进行交办,限期抓好落实。二是抓好反馈环节。建立反馈意见审查机制,对被评单位的整改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要求被评单位重新制定整改方案。三是抓好督办环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掌握整改进展情况,为防止被评单位出现“反弹”现象,适时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活动,力求做到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两手抓”,巩固整改成果。
——注重三个提高,保障评议稳步推进。一是注重提高县委的关注。评议前主动向县委请示,向政府通报,评议后将票决结果、评议意见及时报送县委,得到县委的重视和支持。二是注重提高人大代表的参与。邀请部分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评议调查,抓住评议工作的时机,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履职行权。三是注重提高评议的阳光透明。健全和规范了评议工作公开制度:在内容上,坚持“五公开”,即公开测评结果、公开票决结果、公开评议意见、公开评议意见整改方案、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在方式上:通过县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公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在对象上:面向群众公开、面向代表公开、面向社会公开,让全社会参与监督。
(二)主要成效
——被评单位接受监督意识明显增强。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提出整改要求,使被评议单位对人大的监督有了较深的了解,真正把人大评议工作当成了推进工作和改进作风的动力,进一步树立了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被评单位各项工作得到大力推进。人大开展评议工作,对被评单位的整体工作是一次全面的总结、检验和剖析,也是一次集中展示和宣传。评议工作反馈意见送县委、县政府,印发被评议单位。这既是鞭策又是鼓励,既是压力又是动力。
——人大监督职能得到了进一步强化。进一步强化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评议综合运用了视察、调研、审议等手段,把监督事和监督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了监督的实效。
二、人大评议工作存在的不足
——评议工作议题广泛性不够。我们在开展评议工作时,虽然严格按照议题来源的六个渠道进行收集,范围涵盖比较广,但最终议题确定并不十分理想。一方面表现为收集议题接触面比较窄,仅接触到县人大代表这一级,没有更深层次的接触乡镇人大代表和广大选民。另一方面表现为一些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问题,没有纳入评议范围。有些问题虽然反映较为突出,由于没有很好的办法解决,作为议题来评,评不出什么结果,就是评出了结果,转到政府也落实不了,这样反而影响了人大的威信,不如放弃评议,这样最后确定的议题的代表性就打了折扣。
——评议工作调研专业性不够。往往评议一项工作,可能会牵涉到许多专业问题,但是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受专业限制,仅靠他们组织评议调研,必然会形成从评议对象的汇报材料中进,然后又从材料中出的局面,评起来底气不足,达不到好的效果。
——评议工作测评科学性不够。我们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没能走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旧路,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测评投票,难免出现代表性不够,专业性缺乏的现象。另外,测评的方式也值得商榷,仅靠“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类型来作为评价标准,略显抽象,容易走入打“印象分”的误区,不能客观反映评议整改效果。
——评议工作整改执行力不够。评议工作作为人大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有利于提高人大监督的实效。目前不同程度存在重评议、轻事后监督的现象,使一些单位虽然找出了自身存在的不足,但由于缺少事后连续性的监督,评议效果不好。人大进行评议工作,只是监督的开始,更重要的是在评议后还要及时监督被评单位认真整改。
三、深化评议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评议工作是地方人大在执行监督法所规定的监督事项和监督方法程序的运用和创新,具有法律性、强制性、专项性等特点,只要严格遵照程序,扎实开展工作,并不断修正和完善操作办法,就一定能获得评议成功,取得评议实效。党委要重视支持人大开展评议工作,一方面,人大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要自觉维护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评议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汇报。另一方面,党委要重视、支持人大开展这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行权。
(一)突出重点,选好评议议题
选题是开展评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题选得准不准、好不好、精不精直接关系到评议工作的实际效果。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着眼于事关我县社会发展、民生、稳定三件大事的关键部门和关键工作,力求选准题、选好题、选精题。
——加强沟通。“一府两院”特别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既是评议工作的主要客体,又是党委战略决策的主要执行者和推动者,只有加强与他们的沟通联系,才能使人大常委会更加准确地把握重点、找准基点。要加强与“一府两院”的经常性沟通和联系,了解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注重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把“一府两院”希望人大督一督、促一促的重要工作作为评议工作议题的选择对象;选定评议议题之后,还要多征求评议对象和分管领导的意见,使人大常委会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评议工作的重点、难点。这样,有助于把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与“一府两院”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起来,有助于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助于调动评议双方的积极性、形成双向互动,从而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
——广求民意。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我们在评议工作的选题上必须强调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将改善民生、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与推进党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代表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走访座谈,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作为评议工作议题选择的重点,让人民群众的呼声在评议工作的选题上得到充分体现,使评议工作能得到群众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
——民主决策。在广泛听取“一府两院”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的作用,是评议工作能否选准题、选好题、选精题的关键。要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集体智慧,由常委会集体来决定议题的选择,使评议工作选题更能体现常委会的集体意志和党委战略决策实施的实际需要。在常委会会议上公开决定评议对象的做法,既能在常委会组成人员内部形成共识,又能消除评议对象对常委会选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的疑虑,使常委会民主决策的过程,成为统一思想和积极动员的过程,为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改进方式,增强评议力度
要积极改进方式,采取更加有效的形式开展调研和评议,切实增强评议力度,使人大常委会调研和评议的过程成为评议对象自省、自查、改进作风的过程,成为整合力量、推动工作的过程,成为合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
——切实发挥常委会的主体作用。人大常委会是评议工作的主体,如何发挥好常委会的主体作用对于评议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至关重要。一是要积极改进调研方式。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调研时,往往局限于专职委员参加,兼职委员则很少参与,导致不少兼职委员在评议发言时无话可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常委会主体作用的发挥。要采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全程参与评议工作调研的形式,使每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能够对评议对象有全面、深入的了解,使常委会的评议更加全面、客观。二是要不断改进评议方式。首先,要明确评议会怎么开的问题。从主体角度看,评议工作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所以,应将评议作为常委会会议的议题,在常委会会议上开展为宜。其次,要明确谁发言的问题。要突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发言,在议题安排上充分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评议发言时间,在发言形式上采取分组审议、集中发言和专题发言相结合的方式,始终坚持以常委会组成人员评议发言为主。
——充分借助人大代表的力量。发挥好各级人大代表的力量,对于进一步深化评议工作,强化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具有重要作用。积极组织相关代表参与常委会评议工作调研,精心组织各代表小组开展调查研究活动,通过代表小组集中调研、代表自行调研等形式,形成上下联动的态势,并在常委会会议上以代表小组为单位作专题评议发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代表小组在评议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人民群众是经济社会建设的主力军,也是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的监督者。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于评议双方的双向监督和双向促进作用。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媒体公告,公布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开展走访、座谈,邀请群众参与调研、旁听常委会评议等形式,不断拓宽群众参与评议的渠道和途径,较好地深化评议、促进工作。
(三)抓好整改,提高评议实效
评议工作能不能出实效,关键要看整改环节。开展评议工作,往往“雷声大、雨点小”,前期轰轰烈烈,后期放松了整改,导致评议工作流于形式,就会影响了常委会的威信。因此,我们要十分注重评议工作的整改落实,将抓好整改、提高实效作为改进和加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有始有终地推进评议工作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
——加强跟踪监督。要组织相关工作委员会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对口监督、动态监督和全程监督,经常性地对评议对象办理评议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由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审议。要深入开展评议工作“回头看”工作,将评议工作“回头看”纳入来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通过“一评、二督、三回头”,形成常委会评议工作的跟踪监督体系,督促评议对象将整改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同时,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对评议对象的整改情况进行日常跟踪监督,继续邀请相关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评议对象的整改报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对评议对象整改工作的监督作用。
——强化监督公开。大力推行监督公开,及时通过电视、党政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开评议工作尤其是整改阶段的情况,切实增强评议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整改、以公开促实效。一方面,要将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的情况以及常委会督促评议对象抓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过程向社会公开,让公众来监督常委会的评议工作,提高常委会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要将评议工作结果以及评议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布,继续通过各种途径,接受社会公众对评议对象整改情况的反映,并将公众的意见作为常委会评价评议对象整改工作的重要依据。
——重视制度建设。重视和加强评议工作制度建设,在法律框架内总结提炼评议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规范评议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制度的形式将其确定和巩固下来,并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地加以改进和完善,努力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进一步完善评议对象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制度,评议对象主要负责人应亲自到会报告并接受询问、当场解答。推行整改结果由常委会投票表决制度,以常委会集体票决的形式,对评议对象整改结果进行评价,未通过表决的要限时整改并再次报告,必要时,可以提出撤职案和建议免职。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工作评议,是人大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实施经常性监督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监督形式之一。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只要我们树立正确的观念,掌握科学的方法,找准工作的重点,提高履职的能力,就一定能够推动评议工作再上新水平,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责任编辑:邛么、梅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