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转送《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
的执法检查报告》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阿坝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年12月5日听取和审议了《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报告转送你们,请送州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并于2014年6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送州人大常委会。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6日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报告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为切实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制定了详细的执法检查方案。10月10日至17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赴金川、若尔盖等8县,深入到种养殖基地、农资经营点、农贸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屠宰场,农业、畜牧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采取实地执法检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产地环境、基地建设、投入品使用、包装和标识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必要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菌类等初级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包括从农田(牧场)到市场,从产前、产中、产后以及仓储、运输等多个关键环节,关系到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资市场和广大农牧民,涉及到耕地、草原等产地环境,种子、苗木,饲料、兽药、农药、地膜、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投入品的质量与使用,涉及农业、畜牧、林业、水务、科技、供销、工商、质监、食药监局、公安、环保等多个职能部门。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我州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由于农业投入品的不合理使用,农产品的不科学收获,工业“三废”和城镇垃圾的不合理排放,市场准入制度及市场监督管理不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牧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是建设我州特色现代农业的需要;是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的需要;是提高我州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实现优质高价的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
二、工作概况
近年来,州、县政府及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一法一实施办法”,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强化工作措施,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投入品管理、质量监管、依法行政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成效明显。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广泛宣传。州、县将“一法一实施办法”纳入“五五”普法、“六五”普法重要内容,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深入村寨、基地、企业等,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强化培训。各职能部门举办培训班,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生产经营企业等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使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群众科学用药、合理施肥,从源头上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努力增强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
(二)强化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
组织体系建设。州、县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十二五”农业发展和特色产业规划,成立领导小组,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目标考核,强化资金保障,多措并举,层层签订责任书。出台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实施意见》、《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的通告》。修订完善了《阿坝州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具有我州区域特色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规程69个,初步建立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监管和检验体系建设。整合农业执法资源,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了州、县农(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配置检测仪器和农药快速检测设备、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在各乡镇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和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基本形成了有专门机构办事、有专人管事的工作局面。
(三)突出工作重点,贯彻“一法一实施办法”取得实效
标准化生产和基地建设成效明显。全州共建蔬菜、水果等州级核心示范基地50个,面积18730亩。狠抓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发展规模化养殖场(户)7871家。加大防疫免疫力度,大力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州累计获无公害农产品认证67个,无公害产品基地面积达78.3万亩;马尔康、金川等10县通过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整体认证;全州绿色食品认证17个、有机食品认证32个、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农产品13个;无公害畜产品25个、绿色畜产品17个、有机畜产品4个、获得地理标志认证的畜产品3个。
生产环节监管重点突出。按照“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全程监管”的原则,以农产品产地环境和投入品生产、销售、使用为重点,对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严格执行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组织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农资打假活动,保障农产品生产安全。
产地环境和质量监测力度加大。加强工业“三废”排放管理,核查农村面源污染情况。积极推行“猪-沼-粮-菜(果)”循环模式,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为重点,全面实施“农药残留监控”、“兽药残留监控”和“饲料质量安全监控”等监测监控计划。2009年以来,我州13县基地、市场、超市的蔬菜、食用菌、水果的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显示,蔬菜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食用菌合格率从2009年的83.9%上升到2013年的100%,水果的合格率始终保持在100%。“瘦肉精”以及三聚氰胺等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总体达100%。
依法行政强化执法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形成了良好的执法环境。2009年以来,立案查处假劣农资 31起,没收销毁违禁农资13.5 吨,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3件;查处经营和使用过期兽药、假劣兽药和人药兽用的违法案件38起,收缴过期假劣兽药325公斤;查处经营加工病死(害)畜肉违法案件11起,收缴并无害化处理病死(害)畜肉70.06吨,罚没金额61.46万元。
三、存在问题
由于我州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时间不长、农产品产加销环节多、链条长,生产环境开放,不可控因素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范围广、品种多,工作难度大,客观上造成各县工作开展不平衡,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法律宣传方面:“一法一实施办法”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边远农牧区和广大散户仍是薄弱环节;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体系建设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性紧缺,引进难,稳定难,缺编缺岗现象突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制度需进一步加强;州县检测中心修建、仪器设备配置、设施设备维护、技术人员培训、药品试剂购置、监控系统运行等保障不足;质量检测的人、财、物整合不够,检测手段落后。
工作定位方面:农产品生产主要立足无公害农产品,与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和质优价高的农产品相比,农产品生产定位偏低。
关键环节方面:投入品、生产环节、市场准入(出)等环节的监管和服务有待加强;生产者、经营者存在“只顾自己安全不管他人安全”的利益驱使现象;全程监管和质量追溯制度有待健全。
依法行政方面:监管范围、服务措施和处罚力度有待加强;相关部门职能交叉,有待形成执法合力。
四、对策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小事。为了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保证“一法一实施办法”在我州全面贯彻执行,提出以下意见:
(一)抓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抓组织领导,夯实制度基础。州、县政府应高度重视,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目标考核,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齐抓共管,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政府重视、部门协作、上下互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狠抓制度建设,建立依法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举报奖励制度,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投入品控制、产地准出监测、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追溯、质量安全诚信等制度。
抓宣传培训,夯实群众基础。州、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多种宣传方式,采取进村入户培训、田间现场讲解、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安全知识、生产技术普及到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资批发市场,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广大散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执法部门要加大“一法一实施办法”的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服务和执法水平。
抓生产定位,夯实高标准生产基础。州、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在特色上做文章,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上下功夫,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农业产业规划,生产定位要准、目标要高,从产地环境、基地建设、生产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生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实施,打造全域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一是巩固无公害农产品成果。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产品标准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品农产品。要强化产地环境监测,修订提升农产品技术操作规程并大力推广,规范生产过程,继续巩固并扩大无公害基地,力争全州通过无公害食品基地认证。二是实现绿色农产品快速发展。绿色食品是指在无污染的条件下种植、养殖,施有机肥料,不用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在标准环境、生产技术、卫生标准下加工生产,经权威机构认定并使用专门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统称。要在巩固无公害农产品的基础上,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采取灵活有效措施,加快绿色食品基地建设,生产质优价高的特色农产品。三是促进有机农产品健康发展。有机农产品,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原则,生产过程绝对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色素等化学物质和采用对环境无害的方式生产、销售过程受专业认证机构全程监控,通过独立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销售总量受控制的一类真正纯天然、高品位、高质量的食品。有机食品是食品的最高档次。需要政府及各部门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加强技术培训、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树立品牌意识、引导消费、加强监管等措施,促进有机农产品健康发展。
抓体系建设,夯实监测监管基础。一是提高监测能力。州、县要加大建设力度,配备设施设备,整合现有检测检验机构,实现资源共享,统筹建立综合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二是加大队伍建设。要通过定向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现有检测人员、执法队伍培训,加大招考力度,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真正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机构、有人员,有设施设备,有工作经费,有制度保障。
(二)抓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强化投入品管理。坚持常年整治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市场整治与日常监控相结合,对农业投入品实行跟踪监督,深入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把农资产品准入关。重点检查农资经营主体“进货查验、经营台账、定点专供、安全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重点监管种子、肥料、饲料、农(兽)药、农用薄膜、添加剂、保鲜剂、防腐剂等投入品,引导农牧民科学合理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农(兽)药等,从源头上杜绝高毒禁用农(兽)药的销售和使用,夯实农资安全基础。
注重示范引领。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为依托,推广统一农资供应、技术标准、生产规程、疫病防治、包装标识、品牌销售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三品一标”产品奖励机制,扶持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区(养殖小区)建设,发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引领示范作用。
严格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我州农产品市场准入(出)制度,部门联动,实行“入市验证、无证必检、有证抽检、质量承诺、信息公示、不合格农产品就地销毁”制度;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生产基地认真落实“环境有监测、操作有规程、生产有记录、产品有检验、上市有标识、质量可追溯”的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模式;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标识规范、准入农产品检测等为重点,加强定点屠宰场检疫检测,把好农产品入市关,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
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突出重点农时,突出重点区域和品种,突出重点环节,突出重点检测项目,增加农产品抽检频率并及时公布抽查结果,确保突出问题能管住,关键措施能到位,防止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要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开展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执法合力,提高从农田(牧场)到市场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