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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日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方式
来源:茂县人大常委会 更新日期:2013-07-10

     党的十八大报告旗帜鲜明的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其中以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为主的“民生”问题被多次提到,“公平”“共享”出现的频率也很高、论述很深刻、举措得力,这是我们党以人为本理念的进一步升华,也是党将以更大力度改善民生的明确信号。全国人代会后又更加响亮的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以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为标志的中国梦。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在坚决贯彻十八大精神,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联系人大工作实际,探索把十八大精神贯彻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的途径,努力创造人大履职为民的新业绩。

一、关注、保障、改善民生是人大履职为民的核心

    十八大报告指出,只有植根人民、造福人民,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人民的愿望就是人大工作追求的宗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始终把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和改善民生作为依法履职的聚焦点、着力点、落脚点。

十八大报告提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夯实幸福民生的基石。

在十八大精神指引下,我们本着关注民生,发展民生的主题,认真分析,精心安排了2013年的常委会和主任会议题,力求通过人大的监督和督促,促进民生进一步得到保障、改善和积极发展,在此前提下必然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强大的力量源泉,就能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局面

二、抓大事、办实事、解难事是人大履职为民的要求

为经济发展增动力、为社会和谐强保障、为人民群众谋幸福,始终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第一责任和第一目的。要紧紧围绕县委高度重视、政府积极推进、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大事、实事、难事,依法行使职权,综合运用监督手段,使人大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

制定切实有效的推进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机制,加大督察力度,拓宽监督范围,推动政策有序运行,切实保障和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

大力推广普及科学种养技术,积极热心为科技示范户、专业合作社等牵线搭桥,努力使成熟的种养技术得到较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目标。

依托茂县特有的生态环境和地理位置,努力打造宜居县城。县人大常委会非常关注和关心我县的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曾先后多次组织国家、省、州、县、乡五级人大代表视察了九顶山景区、松坪沟景区、县内重大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情况;开展了以生态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和成果保护情况的调研;组织常委会委员和相关委室对我县滨河景观带和县内的绿化情况进行了调研。经过视察和调研,对存在的生态保护意识淡薄、肆意破坏生态环境、没有按规定释放生态水、绿化随意杂乱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县委和政府,为县委决策和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第一手资料。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已经成为比较适宜人居的文明县、生态县,用游客的话来说就是“免费洗肺到茂县”。

    以茂县创建省级法治县为基础,以“六五”普法为载体,大力进行全民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为打造“平安茂县”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稳步扎实推进茂县政治和谐、社会和谐、民族和谐。

三、强监督、勤督促、紧联系是人大履职为民的本职

我们始终牢记对 “一府两院” 的监督是人大工作的主要职责,根据工作规范认真做好了本职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本届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及全体同志,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强化了工作监督。为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10次,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8个;召开主任会议20次,听取专项报告10余项;开展执法调研、集体视察、专题调研100余次。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阶段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计划和预算执行、重点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农民增收、巩固退耕还林等工作加强了监督力度,对村干部养老保险、九顶山景区建设、羌城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调研、视察,提出了30余条有鲜明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组织部分单位和州县代表考察了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延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考察,增加了认识,启发了思路,明确了茂县工业发展的方向,为县委、县政府在今后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上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考意见。

二是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前提,强化了法律监督。为有效推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我们先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十余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贯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认真查处和整改,对保证政令畅通、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组织制定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了对“一府两院”行政、司法行为的监督。此外,加强了以宪法为主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制度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了依法治县进程。

坚持以规范程序为重点,强化了人事任免和监督。为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程序,提高任免质量,工作中,我们坚持把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结合起来,严把初审关、考试关和任命关,实行了被任命人员手持宪法宣誓的仪式,从思想上和形式上进一步强化了被任命人员的依法履职尽责的意识。本届常委会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7人(次),其中,决定任命90人,免职和决定免职、接受辞职37人(次),从组织上保证了“一府两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级人大代表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引领和带头作用日益凸显,人大代表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正逐步在提高,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期望值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随时掌握群众动态,我们的做法是注重加强与代表群众的联系,紧密代表和群众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下到乡镇、村和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第一手材料,做到知实情、讲实话、求实效。注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的监督,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帮助。注重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把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晴雨表”,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0余件(次),全部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执行力、实效性、满意度是人大履职为民的保障

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是保证人大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的保证。今年以来,我们紧跟县委步伐,扎实开展了作风整顿教育活动、“三项教育活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实践等多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中展开了学政治理论、学法律法规、学工作制度和业务知识的活动,为更好地完成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任务夯实了基础。

制度建设是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行力得到保证的体现,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完善制度对全面有序推进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的制度建设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修订和完善了《茂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则制度汇编》;二是重申和坚决兑现了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了以制度管人。

自身素质的提升是保证工作任务时效性的体现。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多项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了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要求积极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强调了在学习中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此,机关工作人员又系统地再一次学习了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以及与人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主题教育学习和实践过程中,不仅使机关工作人员开阔了眼界,增强了工作的灵活性,而且使我们更好地把贯彻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与维护群众的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常委会领导还深入基层开展了主题教育宣讲活动,寻找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点,从实践中获得经验,不断提高人大集体的能力和水平。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达成人民满意的基础。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了中央、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强调了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到警钟长鸣、洁身自好。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人大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严格要求家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党的十八大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统一,努力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过硬、遵章守纪、廉洁高效的人大代表和机关队伍,我们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发掘、借鉴和吸收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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