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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日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来源:阿坝人大网 更新日期:2010-08-31

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立卷归档范围

凡是本机关工作中形成,办理完毕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各种内容、各种形式和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归档。机关应根据《四川省各级机关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立卷归档时间

当年形成的各文书材料、会计材料应于次年年初向本机关档案室移交(会计档案可自保存一年以后移交),同时办理好移交手续。档案室要在次年6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

    三、立卷归档质量要求

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文件材料种类、分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齐全完整。

2、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以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律不得放在一起立卷。

4、案卷封面、编号、排列填写正确、准确无误。

5、详细具体要求参照《四川省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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