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红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旺健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全友、旭东、王庆等参加了会议。
红原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有5名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先后调离了本行政区域,另有1名县人大代表去世。根据《选举法》和《代表法》的规定和工作需要,需补选5名(暂缺1名)县十四届人大代表,此次补选举工作将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拉旺健对此次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代表补选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坚持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广大选民的选举权利;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依法有序平稳进行。二要依法选举,讲求程序。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保证代表补选工作依法依规、把握好法定时间、有条不紊进行。三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要及时成立选举工作机构,负责补选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制订好代表补选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日程表,把代表补选工作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每个程序都想周到,做到人人有分工,事事讲落实,责任到人头。四要加强指导,确保成功。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代工委等相关委室积极配合常委会领导,深入各单位督促指导代表补选工作,确保代表补选工作的圆满完成。(县人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