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已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二审,现向全社会公告,广泛征求修改意见。请将对该条例的修改意见于2013年9月25日前反馈至州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办公室,以便修改后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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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