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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日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来源:阿坝人大网 更新日期:2010-08-31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本机关各科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本机关档案时,需经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查阅档案时,应该认真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和《利用效果登记簿》。

三、查阅档案时,只限于所需文件材料,不得随意摘抄无关内容。利用者对所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涂改、画圈、撕毁、抽取、遗失,保证其完整、清晰。

四、档案查阅完备后,档案管理人员应检查档案资料的完整情况,有无破损、抽取、撕毁、水浸等现象,并作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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