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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3日
档案鉴定制度
来源:阿坝人大网 更新日期:2010-08-31

档 案 鉴 定 制 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要组织有关领导、档案人员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鉴定档案要以机关档案室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依据,分别鉴定,集体审核。

    三、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档案卷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填写鉴定日期。

    四、鉴定工作定期进行。

    五、通过鉴定对已经决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应编制销毁清册,并随销毁清册附一份销毁报告,以供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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