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 案 鉴 定 制 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要组织有关领导、档案人员及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
二、鉴定档案要以机关档案室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为依据,分别鉴定,集体审核。
三、鉴定后要写出鉴定报告,在档案卷备考表中注明鉴定意见,由小组负责人签名,并填写鉴定日期。
四、鉴定工作定期进行。
五、通过鉴定对已经决定销毁的档案材料,应编制销毁清册,并随销毁清册附一份销毁报告,以供审批。
阿坝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